日本對我國產新鮮荔枝以及冷凍荔枝加強監視檢查
2009年7月7日和7月1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0707第1號以及0710第1號通報:近日,根據2009年3月30日發布的食安輸發第0330008號,對于2009年進口食品監視檢查計劃所實施的檢查結果顯示,中國產新鮮荔枝以及冷凍荔枝的某些批次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將加強對于以下產品農藥殘留的監視檢查。
1.對象食品:中國產荔枝及其加工品(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漳州得興發展有限公司以及MARNEX (XIAMEN) CORPORATION(福建)包裝并出口的荔枝及其簡單加工品,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抑霉唑含量和對氯苯氧乙酸含量,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產荔枝及其簡易加工品有關農藥殘留(包括抑霉唑和對氯苯氧乙酸在內)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無法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檢查。
參考一:
1.食品名稱:新鮮荔枝
2.生產國:中國
3.出口商:漳州得興發展有限公司
4.檢查結果:抑霉唑0.17ppm(基準值:0.02ppm)
5.檢疫所:東京檢疫所(受檢編號:第24029921640號第1欄)
6.進口商:明興商事有限公司
參考二:
1.食品名稱:冷凍荔枝
2.生產國:中國
3.包裝商:MARNEX (XIAMEN) CORPORATION(福建)
4.檢查結果:對氯苯氧乙酸0.05ppm(基準值:0.02ppm)
5.檢疫所:東京檢疫所(受檢編號:第32005807121號第1欄)
6.進口商:FUJITO株式會社
7月22日,日本厚生勞動省進一步就中國進口的所有批次的新鮮荔枝中的抑霉唑含量,通報進行追加命令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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